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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普法小知识】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

发布日期:2025-04-12 浏览次数(865)

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

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18日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研讨会上强调,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宽严相济政策,从源头预防、分级矫治、依法惩处、综合治理四方面强化工作。他要求:

1.源头预防:政法机关应依法履职,联合家庭与学校,强化监护与教育,解决涉案、失管未成年人问题,预防犯罪发生。

2.分级矫治:推动矫治教育、专门教育及专门学校建设,制定矫治教育规定,确保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得到有效管理。

3.依法惩处:完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追诉程序,确保罪责刑相适应。

4.综合治理:联合职能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,加强执法检查,净化网络环境,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。

陈文清强调党的领导核心作用,要求中央政法委统筹协调,最高检发挥法律监督作用,各职能部门与群团组织协同合作,共同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工作。应勇主持了此次研讨会。

关于未成年人犯罪

法律依据:法律的阳光普照未成年人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,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,仅对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等八种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。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,同时也强调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严肃性。

预防为先:法律与社会的共同责任

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的修订,进一步强化了家庭、学校、社会、政府等各方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责任。法律不仅要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管,还鼓励学校、社区等社会各界共同参与,通过提前干预、教育矫治等措施,防止未成年人滑向犯罪深渊。

量刑指导:宽严相济,教育为主

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,人民法院始终坚持“教育为主,惩罚为辅”的原则。对于犯罪情节较轻、主观恶性不深、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,法院会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,并注重通过教育、感化、挽救等手段,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。同时,对于主观恶性深、手段残忍、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,法律也会依法严惩,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。

罪犯数据:警醒与反思

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,2024年一季度判处未成年人罪犯1.2万人,同比增长77.67%。这一数据令人警醒,也促使我们更加深入地反思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和对策。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,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;同时,也需要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和成长环境,为他们创造更加安全、健康的成长环境。

媒体评论与公众关注

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一直是社会舆论的热点。媒体通过报道典型案例、分析犯罪原因、探讨预防对策等方式,不断提高公众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认识和关注度。公众的关注和支持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重要动力,也是我们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。

携手共筑法治蓝天

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、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使命。让我们携手努力,通过法律的力量、社会的关爱和个人的努力,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、健康、和谐的成长环境。让法律的阳光普照每一个未成年人的心灵,让法治的蓝天成为他们自由翱翔的广阔天地。